學會簡介
西安少兒教育學會是經西安市人民政府批準,民政局登記設立的社團法人單位,承擔少兒教學研究、交流、培訓、行業管理和行業標準制定工作,下設西安市少兒教育教學專家委員會,與全國少兒英語師資證書陜西省考試中心合署辦公。
依據國家政策,學會面向社會啟動少兒教育緊缺人才培養工作,目前開設的項目有:少兒國學教育、少兒英語教育、少兒數學教育、少兒藝術教育、少兒智力開發等,通過專家委員會評審,可獲得少兒教育行業相應等級的《少兒教育師資證書》和《少兒教育教師上崗證書》。
尚德書院是西安少兒教育學會直屬機構,是知名的課外輔導品牌,設幼兒部、小學部、初中部、高中部。
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會名稱西安少兒教育學會,英文名Xian Institute of Children Education 縮寫XAICE。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本會是全市群眾性教育學術團體,面向少兒基礎教育,由熱衷于少兒教育科學研究的教育工作者和熱心少兒教育事業的社會人士自愿組成,并經西安市民政局注冊登記,具備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團結和組織全市廣大少兒教育工作者,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從事少兒教育科學研究,開展少兒教育學術活動,努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教育決策服務,為教育實踐服務,為繁榮教育科學服務,為推動全市少兒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服務。
第四條 本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西安市民政局;本會的業務主管機關是西安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小寨東路196號西安國際貿易中心16層1618室。
第六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發起人、開辦資金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本會的發起人是牛怡敏、郭慶、姬福太、馮光明、羅阿寧、程建華。
發起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會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推薦理事和監事;
(三)有權查閱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會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 本會的開辦資金:叁萬元;出資者:牛怡敏,金額:叁萬元。
第九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開展少兒教育理論調查研究,舉辦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
(二)開展少兒教育業務咨詢服務;編輯出版內部刊物資料。
(三)總結、交流和推廣先進工作經驗和研究成果,開展評選表彰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條 本會采取理事單位、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制。
第十一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單位、團體、個人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自愿加入本會;
(二)愿意參與少兒教育科學研究并在該領域中有一定影響;
(三)理事單位及團體會員主要由西安地區的大中專院校從事少兒英語教育的相關專家學者和培訓機構構成;個人會員由有一定研究能力,發表過有一定影響的論文、論著的教育科研單位和師范院校的教師和研究人員;教育經驗豐富,有一定研究成果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有一定教育管理經驗,并具備研究能力、熱心學會工作的學校領導及其他社會人士構成。
第十二條 會員入會程序是:
(一)提出入會申請,并填寫團體、個人會員登記表;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授權的辦事機構西安少兒英語教育學會秘書處發給單位、個人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本會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提供的優先服務;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優先獲得和使用本會提供的信息和資料;
(六)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四條 會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決議;
(三)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會費標準另行制定);
(六)參加本會組織的學術活動;
(七)積極從事少兒英語教育科研和少兒英語教育教學改革實驗,為本市少兒英語教育事業的發展獻計獻策;
(八)向本會提交學術論文,提供有關學術資料。
第十五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下同)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提前或延期換屆一般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由理事成員單位組成,經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任期5年,其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原則上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繼續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繼續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須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擔任。
本會法定代表人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須經理事會同意。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 本會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長職責是:
(一)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 本會設學術委員會,在常務理事會領導下,具體負責學術活動的組織、指導、咨詢和對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的鑒定、評獎。學術委員會委員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不同研究方向設專業委員會(分會),為本會分支機構。其任務是,按照本會章程,組織會員開展學術研究和學術活動,承擔本會委托的工作任務,發展會員。
專業委員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若干名,均需經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并報本會會長或常務理事會批準,任期5年。
專業委員會會員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并報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批準同意。提前或延期換屆一般不超過1年。
各專業委員會每年年底須向本會集中述職,并提交書面述職報告。
第三十二條 本會的分支機構及實體,應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本會章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警告、責令改正、撤銷登記。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責任。
(一)在申請登記或籌備過程中弄虛作假,騙取登記的;
(二)連續1年以上未開展活動或不向本會進行工作述職的;
(三)連續2年不參加年度檢查或連續2年年度檢查不合格;
(四)涂改、出租、出借《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者出租、出借社會團體印章的;
(五)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進行活動的;
(六)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
(七)不按規定辦理年檢登記的;
(八)理事會任期屆滿未進行換屆選舉又無特殊情況的;
(九)擅自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或對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
(十)在科研成果評選中亂收費、亂評獎,造成不良影響的。
第三十三條 本會應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內容包括:
(一)依法遵守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情況;
(二)依照本法履行登記手續的情況;
(三)按照章程開展活動的情況;
(四)人員和機構變動情況;
(五)財務管理情況;
(六)應當報送的其他情況。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四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理事單位和團體會員會費。
第三十六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七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八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九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
第四十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一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四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六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七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八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九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2011年4月25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機構設置
法定代表人:牛怡敏
會長:牛怡敏
副會長:程建華 姬褔太 羅阿寧
秘書長:郭慶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航天大道西口1號
辦公室電話:029-82370628 Email:xaice201104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