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兒童座椅安全法規(guī)起草于2003年,于2007年進入立法階段,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不同國家對嬰童安全乘車的規(guī)定。

澳洲:早在1985年就正式立法,規(guī)定兒童乘車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未滿8歲之孩童,未使用罰款166澳幣。
美國:未滿4歲或體重未達18kg之孩童,未使用罰款100美元。兒童乘車時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如果汽車前座安裝有雙安全氣囊,則必須把兒童安全座椅安裝在后座上,違者會受到處罰。
加拿大:體重在18公斤以下的兒童必須坐在兒童安全座椅上;較重的兒童,則需扣上安全帶。
瑞典:從1982年開始就制訂了法規(guī),對7歲以下的兒童乘車,車上應(yīng)備有保護兒童安全的裝置。
新西蘭:5歲以下的孩童必須使用合適的兒童安全座椅,5歲至7歲的孩童在車內(nèi)也必需使用兒童束縛設(shè)備。
德國:未滿12歲且身高未滿150cm之孩童,未使用罰款80馬克。
意大利:未滿10歲之孩童均須使用。
英國:未滿3歲之孩童,未使用罰款20~500英鎊;3歲以上未滿14歲而身高未滿150cm少年另有規(guī)定。
法國:未滿10歲之孩童,除非例外否則均需乘坐后座,否則罰款250~1000法郎。
新加坡:未滿8歲之孩童均須使用。
日本:未滿6歲之孩童均須使用。
韓國:未滿6歲之孩童均須使用。
(編輯:七寶)